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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SLC不比其他美國大城市來的繁華,但是它的「稅」卻讓住在這塊土地的我非常滿意。

美國的消費稅是當消費者消費時才附加在總價格上,因此每次買東西,都可以看到發票上的總金額(total)包含兩個部分:subtotal(小計)+tax(稅)。

我剛到SLC時,每次去超市買東西都很好奇,為何這裡的消費稅有兩種標準?一種是4.85%,另一種是6.85%,後來問人才知道,原來以前SLC的稅都是6.85%,去年才改成購買食物類,就是4.85%的稅,如果購買生活用品,就是6.85%的稅。

換句話說,如果你今天在超市買一袋蘋果,稅就是採計4.85%,如果你購買水果刀,稅就是6.85%。

原先我以為這樣的稅已經優於很多其他州了,沒想到,今年,也就是2008年一月,消費稅又調降了,食物消費稅變成3%,而物品消費稅是6.8%,因此在SLC生活如果單純只買食物,被課到的稅真的只是零頭。

舉個例,如果你購買20塊的食物,稅就是0.6塊美金,連一塊都不到,付得不痛不癢到失去知覺。

不過,食物消費稅可不包括上館子,在SLC,餐廳的消費稅是7.8%,即便是在COSTCO買熱狗也一樣。不只如此,買汽車住旅館所使用的稅也不同,印象中買汽車的稅約10%,住飯店更貴,要12.6%。

看來在UT享樂,要付出的代價比吃飽還高,像我這種口袋空空的人,還是吃飽飽在宿舍待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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