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純美(化名)是今年某位念碩士班新生小中的太太,她跟她老公住在我附近的社區,不熟只有見過一次面。

接下來的劇情如同美劇「猶他龍捲風」般戲劇性地發展,真實真事未改編,只有化名,主要參與演出的人有林老師和鄰居媽媽,當然還有許純美。許純美的老公有客串演出,小眼當然也有湊一腳。

劇情要從這個禮拜四開始說起!

禮拜四我跟鄰居媽媽約好要一起做豬肉餡餅,當天下午餡餅煎完準備入烤箱烤時,鄰居媽媽告訴我一件她有點生氣的事。

不知道是每個月還是每個禮拜,宿舍都會發送各社區各戶販賣二手物品的傳單,每一戶都會拿到一張。鄰居媽媽照例看一下有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買,但她看到一個熟悉的物品跟電子信箱,原來是許純美要賣一台27吋的電視。

許純美的老公小中剛搬來隔壁社區時,整間宿舍家徒四壁,鄰居媽媽是個很熱心的台灣婦女,她記得學生會會長那邊有一些他老師來UU作訪問學者留下來的家具家電,於是問會長還剩下些什麼?其中有一台27吋的大電視。於是會長不辭辛勞地來宿舍載小中去會長的租屋挑有沒有想要的東西,然後再一起幫他搬到宿舍,其中包括那一台27吋大電視。

其實會長大可以自己留下來自己用,但他念博士很忙很少看電視,所以他想把電視讓給比較常看的人。但是等到小中的老婆許純美也到美國後,他們經由二手買賣傳單買了一台新電視Sony?也就是說,他們家現在有兩台電視。

直到禮拜四早上,鄰居媽媽看到他們家要賣27吋電視,非常吃驚,但是她不能確定是不是會長送的那台電視,於是她在MSN問小中,小中含糊其詞,最後用「離線」結束談話。

等待豬肉餡餅烤好的時間,鄰居媽媽把這件事告訴了我。

這件事有兩個疑點:
第一,我們不能確定他們要賣的27吋電視是不是會長送的那一台?
第二, 如果不是同一台,為何他不直接解釋清楚就好反而離線?

於是我們打電話給會長,探問他那台27吋電視的品牌(但不說為何要問),但是會長說他記不得,於是我們失去了一條線索,但是,那台電視曾出現在會長宿舍一陣子,當時他跟一群人同居,所以這條線索還是有機會可以繼續發展下去。(先打住)

我來SLC一年了,遇到很多剛搬來的新生,也遇過很多人搬走,很多時候,我們會幫新生牽線,讓新生有機會跟管道可以買到或免費獲得舊生的二手物品。我們設想大家都是出門在外,能省則省,錢能不花就不花,這是多數人一致的想法,於是當有舊生離開,他們會把物品留給我們,好讓我們可以物品傳承給需要的人。

於是,這件事就這樣一直擱在我心裡,到了晚上,我心裡還是很不蘇湖,我認為,如果有什麼誤會,說清楚講明白就好了阿,又不會被判死刑!這樣避而不見,能躲多久,而且如果是我們誤會了,為何不給自己一個澄清的機會?也請給我一個道歉的機會!

倒是小眼告訴我,說不定他們覺得電視已經送給他們了,我們幹嘛那麼雞婆去管他怎麼用,他要用要賣要當椅子坐都不關我們的事。小眼說的也沒錯,但這不包括可以把別人的好心好意當作物品來賤賣,圖利個人。

於是,為了發揮名偵探科S的推理直覺,我逼迫小眼寫一封信給許純美,告訴她我們想買電視,請她寄一張電視的近照給我們參考,誰知,就在寄出去那一剎那,小眼發現一件蠢事,就是小眼的信箱寄件人顯示小眼的中文姓名。

果然,我們就是沒犯罪的頭腦,連想做壞事老天爺都要我們不要匿名!

不過這樣也好,開誠布公地要照片,我心坦蕩蕩,沒什麼好心虛的!

隔天,也就是這禮拜五,我們沒收到任何回信。鄰居媽媽一早起床就看到許純美的MSN暱稱一直改(我沒有小中和許純美的MSN)。

第一個暱稱是,住這邊也可以看到臭台灣人的個性。
第二個暱稱是,爽就好。
第三個暱稱是,到哪裡都有顧人怨的小人。
第四個暱稱是,明人不做暗事...
第五個暱稱是,昨天寄信給我的人,I know you

以上五個暱稱就像是連環屁一樣,噗噗噗地放出來,但她到底在指誰阿?

臭台灣人?什麼是臭的台灣人??莫非許純美拿美國護照?
爽就好?妳爽就好不需要讓別人知道。
顧人怨的小人?我承認我寫信要照片的舉動是小人,不過請當面跟我說,我又看不到。
明人不做暗事?那賣電視的人是誰?
You know me?廢話,我名字都放上去了,妳當然會知道!

於是鄰居媽媽決定寫信給小中,告訴小中她的立場和想法,如果有誤會,我們立刻道歉下台!但是,此時此刻,他都沒回信。(此時是美國時間禮拜天晚上)

禮拜五晚上,我一直思考要不要把這件事寫出來,這件事目前只有一點點人知道,尤其是好心被雷親的會長還不知道。洗澡時,我決定,把這件事寫出來,我一五一十的寫,把我知道和我做的事情都寫出來,我沒偏袒哪一方,也沒說自己沒有錯。

我想陳述的是,人要懂得飲水思源,也要懂得做人做事的道理!出國唸書的確不簡單,但不代表自己可以踐踏別人的好意和給你的方便!

小中夫妻剛搬到宿舍時,鄰居媽媽還熱心地幫他們撿家具,還幫他們牽線拿到免費的27吋大電視,你們知道我家電視多大嗎?我花80塊買的20吋二手電視,我從來沒因為知道會長有一台電視不用就跟他要,反而我很珍惜我目前所擁有的,我只拿我需要的,但我不多拿,這是我的原則!

有誤會了,我個人堅持解釋清楚就好,禮拜五那一天我有衝動想要衝去他們家門前把話講清楚,我不喜歡別人在MSN暱稱上放話,這樣做就不是小人?有誤會就解釋,有錯就道歉,當然,如果妳用不到電視,請歸還!而非轉賣!

我,不像鄰居媽媽那麼雞婆和熱心,所以我受傷沒那麼深,但這讓我疑惑,經過這件事後,我們到底要不要幫新生?該幫到什麼樣的地步??要不接機後就直接把他們丟到宿舍,丟給他們一張A4大小的SLC生存指南和www.google.com,還是要繼續帶他們去買家具買家電買食物去銀行開戶辦SSN…族繁不及備載。

要知道,我們做的這些,可是不求回報的,但我們只求對方珍惜,並把這份心意繼續傳承下去!

我們有臭台灣人的個性,我們只是熱心雞婆。
我們做這些也是爽就好,不求回報。
當然到處都有顧人怨的小人,但我們還是會繼續做!
明人當然不做暗事,所以我把事情原委通通寫出來。
我們做事坦蕩蕩,也沒什麼怕別人知道的,妳知道我或不知道我,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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