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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4

上週六法學院停車場有My Streets! My Eats!的活動,目的是為了幫街頭食物(street food,翻譯成台灣國語就是路邊攤啦!)催生法案。目前芝加哥法律對路邊攤的規定跟其他大城市相較之下嚴格許多:不能在早上十點前販賣、不可以在攤車上料理食物,也不可以在方圓200呎有餐廳的地區販售!

My Streets! My Eats!



還記得2010年去紐約和費城玩,那裡的路邊攤真的多的很誇張,而且可以在路邊料理食物,比如排超長的Halal Cart就是現場炒肉。

有天早上我在費城市中心一邊走路一邊被早餐車香到,因為他們有火腿蛋這種選項耶!!現煎蛋、現煎火腿和現烤土司真的太犯規了啦!

只是,路邊攤提供便利,也會帶來空氣污染和髒亂。來過芝加哥的人應該都對芝加哥街道的「乾淨」印象深刻吧!我想這跟台北捷運禁止飲食是同樣的道理,台北捷運真的好亮好乾淨,空氣也清新,但不禁止飲食的紐約捷運,軌道上滿是垃圾,低頭還可見到老鼠在軌道上散步,更別說車廂內有食物味道真的很...。

我當然對路邊攤樂見其成,但我也討厭蟑螂老鼠垃圾,所以,真的希望可以制訂出雙贏的法律,讓芝加哥都市人可以更方便買到食物,尤其是現做熱食,市容又能維持清潔。


因此主辦單位非常聰明,他們在芝加哥法學院後的停車場舉辦這個活動,讓有興趣的人參與,而且從早上開始就有相關的演講,讓一般老百姓更瞭解這方面的議題。

都更法上,民眾本身也要積極去參與和自己切身相關的法律制訂,這樣才不會等法律執行時才開始喊不公平,畢竟,有法執法是法治社會的依據,也唯有參與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受損。我相信,在都更法的制訂上,那些財團和建設公司一定比你我更積極。


轉回輕鬆的頻道,那就是吃了啥...o-04.gif   

這次一共有十八台車共襄盛舉,有早餐有熱食也有甜點,好不嗨心阿~~~heart01.gif heart01.gifheart01.gif 

My Streets! My Eats! My Streets! My Eats! My Streets! My Eats! My Streets! My Eats!   


我原本出發前就已經鎖定要吃有超多種特別口味的熱狗,結果一到現場只剩兩種都不是我要的口味,我只好桑心離開...1153056409.jpg.gif  

最後沒梗地買了mini tacos,而且這一攤固定禮拜五都會在UC圖書館附近擺攤,但我也還沒吃過,先來一份吧!

My Streets! My Eats!   


還買了雞肉派,明明雞肉派沒吃完小眼又回頭去買沒有我喜歡口味的熱狗...o-02.gif  

My Streets! My Eats! My Streets! My Eats!  My Streets! My Eats! My Streets! My Eats!  


最後,打包半個雞肉派和外帶兩個杯子蛋糕去圖書館,等餓的時候再消滅。

My Streets! My Eats!  



雖然這些都是路邊餐車,但價格跟台灣路邊攤完全不同。美國的餐車是提供多變、新鮮以及便利的食物,但這些絕對不是低成本。

所以杯子蛋糕也都是三塊多,跟一般有店面的杯子蛋糕店差不多。

只是,不用開車也不用走太多路就能買到的食物,在美國絕對是無價的阿~~~尤其是很多餐車都有FB和twitter讓粉絲發漏位置,相信手邊有智慧型手機的人絕對不會漏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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