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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
記錄一下某次很莫名其妙的消費經驗。
話說去年九月我在groupon(後面簡稱G)看到某一間餐廳的折價券很喜歡,因為那餐廳的地點就是我會想去逛的區域,為了要賺介紹費,我把網址寄給小眼叫他下單,這樣我就能賺到10塊credit。
然後,等到12月我想要用的時候發現,小眼買到的餐券根本不是我想要去的A餐廳,竟然是B餐廳???
我一開始以為是小眼辦事不利,連網址買餐券都會買錯!
後來上噗哀嚎才知道,原來G會重複使用網址,也就是說,同一個網址可能不止一種deal在使用,當下購買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但如果是寄給別人,然後別人沒注意到餐廳名稱改變了,就會發生像我這樣類似的悲劇。
小眼當下完全不知道自己買到的餐廳不是我想要的那一間,等到我們發現後寫信客訴,卻以過了七天鑑賞期被打槍(明明就是G的系統有問題),於是我們只好摸摸鼻子在過期前把這張餐券用掉!!
還好,那間餐廳不差,服務也很周到,只是不便宜!我用了40塊的餐券卻還要再付45塊含小費,還好有吃飽,哭哭。
比起餐廳週菜單臨時更換的某餐廳,這間餐廳還真是揪甘心...(人真容易滿足)
雖然發不了再也不買G折價券的毒誓,但看到G股價在谷底還換了CEO,好吧!人家都那麼慘了,我就別造太多口業囉!!
ps 照片是手機拍的,燈光暗所以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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