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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熱好熱,我好怕熱。
我是一個怕熱不怕冷的人,冬天冷還可以多加幾件衣服,夏天熱脫光光還是熱,加上我鼻子過敏,吹冷氣就會打噴嚏流鼻涕,簡直是活受罪。在我回美國前,聽說SLC的溫度還是很低,大約攝氏十幾度而已,但沒想到我一回到SLC,太陽公公馬上出來迎接我。
枉費我趕在端午後就回美國,想說至少可以吹自然風或宿舍免費冷氣吹到流鼻涕,結果一整個幻滅。
有一天下午我出門,一上車就被車內氣溫悶到,而且我可以明顯感受到車外比車內涼,後來,我決定在車內做足跟騎機車一樣的防曬措施,太陽眼鏡、口罩、薄外套。
是滴,第一張圖就是我在車內拍的,還好我處在一個見怪不怪的美國,如果在台灣,八成被吐口水。
對於防曬,我個人深信物理性防曬比擦一層厚厚的防曬乳有效,所以出門我隨身帶口罩,一發現臉會被陽光長期照射的時候就戴起來,我同學和朋友都見怪不怪,倒是愛曬太陽的老美,應該覺得我很討厭吧。
話說我的粉紅冰淇淋口罩鬆緊帶失修,因此我直接放在台灣退役,但卻忘記多買一個備用,導致我在奈良壓馬路時,只好拿衛生紙充當口罩,但雙手不時有工作要進行,比如說拍照拿東西吃東西等等,因此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衛生紙夾在太陽眼鏡下,米菲說我很像京都地鐵站被通緝的真理教成員,我個人認為我比較像神學士,哈哈,難怪當地小學生都很怕我。
只不過,雖然我防曬目的達到了,米菲卻不願意跟我一起走,你們說,這裝扮不是考驗親情,要不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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